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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中院与上海海事法院就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发表日期:2017-08-30 来源: 作者: 访问次数:

829日,连云港中院与上海海事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连云港中院举行。江苏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上海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亚娟,连云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斌出席仪式并讲话。连云港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上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分别代表两院签署协议。

周继业和陈亚娟对连云港中院与上海海事法院达成《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给予充分肯定。

周继业指出,双方签署框架协议,既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长三角地区法院协作交流的有益实践。希望双方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以框架协议为指引,充分协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就连云港两级法院下一步工作,周继业提出要展现服务保障新作为,打造司法协作新典范,拓展信息共享新渠道,建立协作交流新机制,实现司法能力新提升的要求。

陈亚娟指出,双方签署框架协议,体现了两家法院积极回应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外各方的司法需求和司法关切,也体现了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担当意识。就上海海事法院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二是加强跨域司法服务协作,共同打造地方法院和海事法院业务协作示范区。三是贴近基层司法需求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形成派出法庭各项工作新格局。

王立斌充分肯定了两地法院的交流合作,希望连云港中院进一步密切与上海海事法院的沟通协作,认真抓好协议的贯彻落实,并表示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法院工作,为各项工作全面铺开创造有利条件。

连云港市是全国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连云港港是江苏省最大海港。在一带一路倡议下,连云港作为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节点城市、中哈物流中转基地和上海合作组织出海基地,是江苏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核心区先导区。上海海事法院是审理上海、江苏沿海地区海事海商等纠纷案件的专门法院,在连云港设有派出法庭。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的倡议和对江苏建设一带一路交汇点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连云港中院与上海海事法院聚焦连云港一带一路交汇点核心区先导区建设,经过一个多月的密切沟通、友好协商,最终达成该协议。

《合作框架协议》共四章16条。根据协议规定,双方将在案件管辖、巡回审判、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执行工作、诉调对接、海洋生态保护、司法交流合作等方面展开充分的交流与协作,并在数据资源共享、联合调研工作、人才培养合作等方面加强保障,共同提升司法水平,同时对设立上海海事法院海头巡回审判点、推动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海上丝绸之路司法协作论坛等具体事宜作出约定。双方致力于建立完善立案、保全、审判、执行及联合调研、案例研讨、信息共享等合作机制,共同打造地方法院和海事法院业务协作示范区。

蔡绍刚院长和赵红院长表示,将以本次协议签署为契机,加强全方位的交流合作,进一步延伸诉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化解的主体功能。双方将保持经常沟通,定期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双方将围绕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司法协作机制开展联合调研,并积极争取上级法院支持,促进该机制实质落地。双方将以更加务实的精神和有效的举措,积极落实协议事项,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签约仪式后,双方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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